药品集采政策之变
2000年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监局、国家中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若干规定》。招标采购制度的初衷,一是希望解决“药品价格过高”问题;二是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的“阳光化”,纠正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然而采购过程中出现了追求低价、弱化质量、二次限价,以及限价而不采购的种种问题。
2005年年初, 国家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规定》认识到招标后替代药存在,用药结构改变、“一中就死“等问题, 并提出了若干措施,如招标采购品种增加到用药品种的80%,一减少替代药品的可能性。 要求药品招标采购须遵循三大原则,即“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集采招标活动,各省市也加强了药品集采的探索。
今年3月,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的"2007中国(海口)国际医药高峰论坛"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向外界发出信息: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将调整。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药品集采将何去,还将拭目以待。
药品集采方式之变:
从2006年起,国家已不再要求各地执行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模式,而是放权给地方去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于是各地的改革、改良如雨后春笋。
| 传统招标模式 | 以招标为主 |
| 挂网采购模式 | 利用网络实现更加规范合理、公开透明的竞价招标采购。 |
| 广东挂网模式 | |
| 竟价采购模式 | 宣威模式推行“竞价采购、统一配送”改革方案;上海闽行模式 |
| 南京医院托管模式 | "医"和"药"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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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药品集中询价 |
规定一药一厂,把药品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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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统一” |
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
药品集采各方之争
医疗供方: 自己不打自己的耳光
我国医疗界长期存在“以药养医”的局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用药品收入来维持医疗服务的提供和补偿医务人员的劳动收入。 招标采购与“以药养医”硬碰硬,可能影响医疗供方的收入。如果医院在招标后维持原有药品和数量,低进价反而降低了医院的总体利润。医疗供方不能从招标中获益,为了避免招标带来的损失医疗供方在开处方时用未经招标的可替代药品,导致了“一中就死”局面的出现。
制药企业: “惹不起, 躲的起”
制药业有理由不喜欢招标。 目前的招标以价格竞争招标为主,这样最大限度上压缩了制药企业的利润空间。 而且频繁的招标活动也加重了制药企业的负担。不同药品,面对招标命运不同。创新药由于没有或很少替代药品,因而招标对其没有多大的影响。 仿药是仿制近期失去专利的品牌要为主, 在招标中价格竞争激烈。 普药是历史悠久,化学成分不受专利保护的药品,这一类药市场饱和,竞争激烈,本来就没有“虚高”的利润空间,招标对其影响不大。招标压缩了药企“虚高“的利润空间,而“回扣”和“折扣”更使制药企业没有利润可言了。
药品商业: “左右为难”
药品经销商通过物价部门确定的销售差价上限来获得利润。药品集采以竞价为主,最大限度压缩了药品的利润, 药品经销商的利润和回扣也被大大压缩。而且,招标迫使许多制药企业避开经销商直接参加竞标以减少中间环节,使药品更能以更低的价格中标。药品经销商也面临着挑战。
经历了中国药品招标的七年之痒,招标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集中采购走向网上采购,从医院为主导过渡到政府主导,对改善中国的医药购销体系、规范目前医院的购药行为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一种好的制度设计,仍要坚持。存在的问题关键是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定的秩序、方式方法来进行,而且有关部门的监控不到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探索任重道远。